金属软管

金属软管引入设备要求


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
3.11.7.1 金属软管与钢管或设备连接时,应采用金属软管接头连接,长度不宜超过1m.
3.11.7.2 金属软管用管卡固定,其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.
3.11.7.3 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接地导体.
3.11.8 变形缝处理:地线焊接及处理办法见3.9及3.10有关部分.明配管跨接线应紧贴管箍,焊接处均匀美观牢固.管路敷设应保证畅通,刷好防锈漆,调合漆,无遗漏.
3.12 吊顶内,护墙板内管路敷设,其操作工艺及要求:材质,固定参照明配管工艺;连接,弯度,走向等可参照暗敷工艺要求施工,接线盒可使用暗盒.
3.12.1 会审图纸要与通风暖卫等专业协调,并绘制翻样图经审核无误后,在顶板或地面进行弹线定位.如吊顶是有格块线条的,灯位必须按相块分均,作法如图3-8和3-9所示.护墙板内配管应按设计要求,测定盒,箱位置,弹线定位.
3.12.2 灯位测定后,用不少于2个螺丝把灯头盒固定牢.如有防火要求,可用防火布或其它防火措施处理灯头盒.无用的敲落孔不应敲掉,已脱落的要补好.

达到牢固可靠.圆钢最小直径不应小于6mm,吊钩做好防腐处理.潜入式灯头盒距灯箱不应大于1m,以便于观察维修.
3.12.6 管路敷设应牢固通顺,禁止做拦腰管或拌脚管.遇有长丝接管时,必须在管箍后面加锁紧螺母.管路固定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.5m.受力灯头盒应用吊杆固定,在管进盒处及弯曲部位两端15~30cm处加固定卡固定.